申报对象:
制造业企业
申报时间:
以当年度申报通知为准
申报条件:
1.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2.对利益相关方的环境要求做出承诺的;
3.最高管理者在绿色工厂方面的领导作用和承诺;
4.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在工厂内部分配并沟通与绿色工厂相关角色的职责和权限;
5.设有绿色工厂管理机构;
6.开展绿色工厂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目标、指标和实施方案;
7.工厂应传播绿色制造的概念、知识和开展培训。
申报企业优先选择: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厂区建有光伏利用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每年做温室气体报告;碳效码评价等级为绿色低碳;近两年亩均绩效为A;产品通过“绿色产品”认证或成功申报为“绿色设计产品”;获得“绿色设计示范企业”、“节水型企业”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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