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工厂
申报对象:
入智能工厂培育库的企业
申报时间:
以当年度申报通知为准
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单位应在浙江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申报智能工厂应具有技术先进、市场潜力大、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特征,有较强的行业代表性;
3.项目建成前三年内的软硬件总投资不低于4000万元,山区26县智能工厂项目原则上不低于3000万元,重点围绕数字安防、集成电路、网络通信、智能计算、医药与生命健康、新材料、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智能家居、现代纺织等标志性产业链,以及其它有特色优势的传统产业、新兴产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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